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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确认梁伟南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2023-12-20 17:30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关于确认梁伟南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十四条和《汕尾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第六条之规定,拟对梁伟南同志见义勇为行为予以公示:

      梁伟南,男,汉族,1991年8月出生,溪云村网格联防员,2023年3月29日,在执行森林防火巡逻任务时不顾个人安危,救助跳河轻生女子。

      如对被公示人及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8日17时前向汕尾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3373568。

      


    汕尾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梁伟南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


      梁伟南,男,32岁,陆丰市西南镇溪云村人,溪云村网格联防员。

      2023年3月29日13时左右,梁伟南在执行森林防火巡逻任务时,经过溪云村下筶河边,发现一名女子跳进河里并往深水区域走去,梁伟南意识到这名女子想跳河轻生。危急时刻梁伟南不顾个人安危,立即冲下河岸,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保护的情况下纵身跳入河中救助该名轻生女子。该名女子当时情绪激动,不断挣扎,拒绝营救,因曾经受过专业训练,梁伟南在关键时刻一手将女子卡住,拼命往回游,最终成功将其营救上岸,将该名女子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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