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公安局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管理公开
    石磊率队到城区、海丰实地督导检查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2023-07-15 11:52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省委、市委和省厅关于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部署。7月14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石磊带队到市城区、海丰县督导检查校园安全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志群,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文科,市教育局副局长何文山以及市公安局有关警种部门负责同志,城区公安分局、海丰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石磊一行先后到城区博文理大幼儿园、金谷幼儿园、小风帆艺术幼儿园、东方幼儿园、莱恩幼儿园、德荣幼儿园、欣华育才幼儿园、童之梦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详细了解学校平时上放学站位和应急等情况,特别针对第九轮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14项措施和“五统一”校园安全防范进行检查。

      石磊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校园安全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校园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态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心,坚决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二要立足公安职责,强化校园安全防控屏障。公安机关要全面摸清底数,排查安全隐患,推动落实校园安防建设短板清零见底。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按照一校一台账、一校一方案的要求逐一检查过筛,特别是专职保安员、一键报警和防冲撞设施方面,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部门把每个校园都走一遍、测一遍、督一遍,确保安防建设全部隐患和短板清零见底。公安机关要按照每个校门不少于2名公安安保力量(民警或辅警、巡防员)的标准,在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安排力量进行定点值守。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公安机关要主动会同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一竿子插到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整改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源头管控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涉校案事件的,要开展联合通报约谈,严肃倒查问责。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尾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  粤ICP备050634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地址:  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投诉举报电话: 110    联系电话: 06603386621
    欢迎您对网站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公安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