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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一周电信诈骗警情信息通报 (2023年3月27日-4月2日)
    2023-04-07 16:4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一、警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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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至4月2日,全市共接电诈警情16起,警情发生在城区、海丰、陆丰、陆河,分别约占25.00%、18.75%、37.50%、18.75%。

      二、警情地域分布情况

      上周电诈警情中,城区警情发生在凤山街道、香洲街道;海丰警情发生在城东镇、海城镇;陆丰警情发生在东海街道、城东街道、河东镇、南塘镇、碣石镇;陆河警情发生在河口镇、河田镇、螺溪镇。

      三、诈骗类型

      上周全市电诈警情类型主要有: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2宗、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2宗、冒充领导、熟人类1宗、其他类型2宗、刷单返利类3宗、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1宗和虚假购物、服务类5宗等诈骗类型。分别占总警情的12.50%、12.50%、6.25%、12.50%、18.75%、6.25%和31.25%,被骗金额从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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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典型案例

      案例1:

      陆河县河口镇一事主报警称其在京东上购物,因退货问题被自称京东客服人员诱导加其微信和QQ,通过软件套现等方式被骗40000元。

      案例2:

      陆丰市一事主报警称其在一个平台上打款做任务获得返现,后来因任务操作错误,需要转多几倍的钱进去解冻,其向对方转账30000多元,至今未返现。


      ▶汕尾市反诈骗中心提示

      1.凡是自称“网点、电商、快递、贷款平台”等各类客服,来电要求配合“退款、理赔、解除身份绑定”等操作,要求加微信、QQ等指引操作的,都是诈骗。

      2.凡是网络兼职刷单要求完成连单任务才能返还本金和佣金的,都是诈骗。

      3.如果不慎被骗,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者96110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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