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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一周电信诈骗警情信息通报(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日)
    2021-12-07 15:23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一、警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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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全市共接电诈警情13起,比上周增加1起,警情发生在城区、海丰、陆丰、陆河,分别占30.77%、23.08%、15.38%、30.77%。

      二、警情地域分布情况

      本周,城区警情发生在捷胜镇、凤山街道、香洲街道。海丰警情发生在梅陇镇、公平镇。陆丰警情发生在博美镇、东海镇。陆河警情发生在河田镇、河口镇。

      三、诈骗类型

      本周,全市诈骗类型为刷单、贷款、冒充公检法、冒充客服、虚假购物,分别占总警情的23.08%、23.08%、7.69%、30.77%、15.38%,被诈骗金额从上千元至几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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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典型案例

      案例1:家住陆河县河田镇丰新四街事主蔡某接到三个自称是韵达公司的电话,称事主在抖音上购买了一瓶精华油被公司人员弄丢,现要赔偿钱款给事主,要其下载“链上会议”APP软件进行操作,后称赔偿款为64元,现转了100元,要事主退还,事主按其要求操作,后发现自己银行卡被对方转走3456元。

      案例2:陆河县河口镇坪山大道某科技有限公司事主刘某,收到其朋友发给他的一个网址,称在该网址上刷单可获利,里面有客服引导刷单流程。事主按流程操作后,客服称需补差价,于是事主用微信先后三次向客服共转账8519元,后发现被诈骗。

      汕尾市反诈中心提醒

      1、诈骗分子通过婚恋网站、聊天交友软件等渠道筛选目标,以“谈恋爱”为名获取信任后,诱导受害人充值网络博彩平台或投资理财,先返以小利,追加投入后失联。受害人往往被骗金额巨大。

      2、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或扫描,涉及资金的更要慎重,时刻保持互联网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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