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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一周电信诈骗警情信息通报(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
    2021-11-12 16:01 来源: 平安汕尾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警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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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全市接电诈警情16起,环比上升14.29%,警情发生在城区、海丰、陆丰、陆河,分别占18.75%、56.25%、12.5%、12.5%。

      【警情地域分布情况】

      本周警情中,城区警情发生在香洲街道、新港街道,其中香洲街道电诈警情多发。海丰警情发生在海城镇、公平镇、可塘镇。陆丰警情发生在南塘镇、博美镇。陆河警情发生在河田镇。

      【诈骗类型】

      本周电诈警情类别为刷单返利类5起,冒充公检法类5起,冒充客服4起,冒充好友1起,其他类1起,分别占总警情的31.25%、31.25%、25%、6.25%、6.25%,被诈骗金额从上千元至上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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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手法揭秘:


      冒充客服诈骗手法:诈骗分子假冒卖家客服,以商品质量有问题需要退货等理由,诱导消费者在诈骗分子制作的假冒钓鱼网站进行退款,并在退款时获得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如银行卡密码。或者冒充客服谎称市民升级为会员或误开通为代理商,来电称如果不取消上述业务的话,将自动从市民名下的银行卡中每个月自动扣款,抓住市民蒙受损失的心理,从而实施诈骗。

      冒充快递诈骗手法:电诈分子通过伪装快递员联系消费者,以快递丢失需要三倍赔偿等理由,要求消费者登录网站、点击链接、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获得赔偿,在此过程中诈骗消费者钱财。

      典型案例

      案例:海丰县海城镇一事主黎某接到一个自称“阿道夫”洗发水的客服人员,并能详细说出事主前几天在淘宝APP购买“阿道夫”订单的情况,说这批“阿道夫”洗发水有质量问题,可以赔偿事主,后以各种理由需要事主刷流水才能赔偿,报警人跟随对方操作,多次转账,共转账人民币2万左右。

      汕尾市反诈骗中心提示:

      “双十一”期间是骗子实施诈骗的活跃期,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做到“不信、不贪、不怕、不转”

      1.不要点击陌生链接。

      2.不要轻信客服、快递员的来电。赔偿、快递丢失等信息,请登录购物平台核实查询。

      3.不要想任何人提供你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银行卡、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等私密信息。

      若有诈骗线索,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96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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