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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一周电信诈骗警情信息通报 (2021年10月7日-2021年10月13日)
    2021-10-18 09:00 来源: 平安汕尾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警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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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全市接电诈警情14起,环比上升75%,警情发生在城区、海丰、陆丰、陆河,分别占42.86%、21.83%、21.83%、14.26%。

      【警情地域分布情况】

      本周警情中,城区警情发生在香洲街道、凤山街道、红草镇。海丰警情发生在城东镇。陆丰警情发生在东海镇、潭西镇、大安镇。陆河警情发生在上护镇、河田镇。

      【诈骗类型】

      本周,全市诈骗类型为冒充客服诈骗、刷单诈骗、贷款诈骗和冒充熟人诈骗,分别占总警情的36%、29%、29%、6%,被诈骗金额从上千元至十多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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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充领导诈骗手法揭秘:

      步骤一:扮演领导,通过网络找到领导个人照片(如公示照片),用真实名字或者某某某书记作为昵称。

      步骤二:在企查查、天眼查等平台获取企业负责人的手机号。由于多数人收集好关联QQ、微信、抖音、支付宝等账号,诈骗分子通过添加好友验证后,冒充领导私聊企业负责人。

      步骤三:关心企业发展情况套近乎,再以各种理由(亲戚借钱、资金周转、请人办事等)称自己不方便直接转账,请受害人代为转账。

      【典型案例

      案例:汕尾城区一建筑公司会计伍某某收到冒充公司领导发来的公司通告,并用QQ扫描公告二维码加入了群聊中,随后群管理发消息声称公司有笔款项需支付,并通知会计人员将公司账户余额转进指定账户中,受害人在未经核实确认的情况下将12万给转到指定账号中,随后意识到被骗。

      汕尾市反诈中心提醒

      1、凡是收到微信、QQ、抖音、支付宝私聊信息请千万警惕,凡是在网络上自称领导或者熟人主动添加QQ、微信的情况,一定要再三核实,不要盲目添加。

      2、不论涉及任何理由要求转账、汇款、借钱的。请务必慎重对待,当面或者电话与本人进行核实确认。

      3、发现可疑情况不好辨别的,在未确认真伪的情况下,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保护好个人及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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