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汕尾市公安局党委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省委、公安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公安部党委、市委、省公安厅党委工作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正风肃纪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聚焦“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高标准一体化推进学查改各项任务,把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深学细悟,在“学习研讨”上聚焦发力,要坚持刀刃向内,在“查摆问题”上聚焦发力,要坚持动真碰硬,在“整改整治”上聚焦发力,要坚持标本兼治,在“建章立制”上聚焦发力,要坚持问计于民,在“开门教育”上聚焦发力。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学习教育,各警种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注重统筹兼顾,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为“再造一个新汕尾”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筑牢坚实平安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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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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