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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9 16:08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汕尾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中央、省、市等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主题主线,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影响力公信力,有效促进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工作规范性。

      (一)主动公开方面。市公安局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和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六稳”“六保”和疫情防控等重点民生领域,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2020年,市公安局利用网站、“平安汕尾”系列新媒体等平台对外发布警务信息6343篇;通过中央、省、市传统主流媒体发表公安报道794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为致力高效透明全面为民服务,打造公安机关对外传播与服务窗口,市公安局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市公安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宗。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更加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执法,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等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公安局党委集体重温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充分发挥示范促学的作用,有效带动和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部门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19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更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汕尾市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把握着重点,分步骤,贯穿各方面,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四)平台建设方面。市公安局深入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梳理排查,规范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持续推进备案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大力推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新媒体运维,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拓展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优化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矩阵,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认可度,打造全面、权威和高效的公开平台。2020年,在全省政府网站日常监测考核中,汕尾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达良好等级。同时,结合当今网络媒体的发展趋势,不断增强网络平台聚合能力,深度融合本地优质媒体平台,与汕尾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平安交通》广播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托门户网站和平安汕尾系列新媒体平台,主动听取群众对全市公安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参与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12345热线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6

    3356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5

    +83

    5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4

    -29

    34721

    行政强制

    38

    -3

    492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6

    21812204.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存在信息公开流程细节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公开创新形式有待进一步突破;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

    2021年,市公安局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等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推进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上新水平。以为决策服务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优质化。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结合当今网络媒体发展趋势,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权威渠道和平台,形成环绕立体政策解读效果的矩阵效应。

    (二)推动政民互动交流工作上新局面。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推进警民互动交流工作有序化、高质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群众答疑、解难,化解矛盾,扩大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的参与度,进一步打造高效快速阳光式为人民服务的新局面。

    (三)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以整体推进为出发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推动各地公安机关配强配齐专职人员,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结合工作实际,紧扣薄弱环节,科学统筹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水平。深度挖掘先进典型,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案例汇编向先进单位学习等方式进行交流,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统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现将方案落实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市公安局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定期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并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本机关机构职能整合及领导工作职能调整变动,及时在门户网站更新组织机构信息,全面展现本机关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二)持续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建议提案公开工作。本机关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五环节,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0年来,市公安局起草了我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等规章条例,并依托立法听证会、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等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平台征求公众意见,共计意见征集5次,收到反馈意见11条,其中,经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环节后,共采纳了3条,部分采纳3条,不采纳2条,为群众解答疑惑2条,无效意见1条。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公开全部办理结果3则。

    (三)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市公安局推动落实《汕尾市公安局政策解读制度》,围绕主题主线,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媒体融合的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2020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0则,新闻发布会1场,短视频13条,利用新闻发布会、现场解读活动、图文、动画、视频等形式,依托各大权威有效传播渠道和平台对《汕尾市公安局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便民“放管服”》等进行解读,多措并举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推进“谁执法谁公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市政府“数字政府”的统一框架下,推动“双公示”“双随机”等工作,并定期公开最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则。为全力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广泛发动群众了解、宣传、参与活动。2020年,市公安局积极参与我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荣获第一名。

    (五)持续推进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工作。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密切关注涉及疫情动态,针对相关热点问题,快速有效发布涉疫情信息1375条。在广东省南方报业南方+客户端新媒体开放平台“南方号”发布全省公安矩阵战“疫”指数中,市公安局新媒体账号“平安汕尾”南方号位列全省公安矩阵综合战“疫”指数第三,战“疫”发布实力领跑。

    (六)强化政民互动,积极回应关切。依托网络问政平台,全面衔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省长留言、市长信箱办理情况等反映反映民生民意工作事项的途径,高效推进规范办理网民信息,强化对网民热点问题的回应和化解,为群众答疑、解难,化解矛盾,全年共计处理、回复网民咨询、投诉信息215条,对网民的咨询、投诉做到100%办结,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加强平台建设,唱响公安正能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 “平安汕尾”系列新媒体平台第一平台作用,以《汕尾警声》栏目和中央、省市级各类新闻媒体为发射平台,持续开展公安机关宣传工作,发布更多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讲好警察故事,展现汕尾公安作为,在2020年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排行榜,市公安局政务新媒体入选十强。“平安汕尾”系列新媒体刊播《战“疫”保持警戒》《利剑除恶》、“全国最美基层民警”颜海龙、“便衣卫士”王树立等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事迹,先后推出欧义跃、刘汉结、戴娘钦、林琼、李金红等一批厚植防控一线、恪尽职守、吃苦耐劳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民警颜海龙、王树立的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央、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获得人民群众高度认可。

     

    汕尾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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