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公安局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规定,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转化为动力,紧紧围绕我市公安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同时,紧跟新媒体的发展进步,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更加多元化,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人员到位。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公安局宣传科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组织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事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有序运转。按照《条例》要求,市公安局严格区分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类别,以“主动公开”方式为主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至今,市公安局已先后建立了《汕尾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13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严格执行,推动全局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市公安局还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工作,在汕尾党政信息网和平安汕尾网都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类别规范、信息内容丰富,目前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运转正常有序。
(三)丰富公开载体,发挥辐射效应。一是以中央、省、市各级传统媒体为阵地,及时刊发重大警务新闻,扩大公开传播效果,营造浓厚氛围,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效地树立和提升我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如cctv13的《朝闻天下》以“广东:特大跨境贩毒案告破 查获两吨冰毒”为题报道了我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陆丰甲子李XX特大跨境走私贩毒团伙案件,引起广泛关注;二是以“平安汕尾”网站、微博、微信和警视栏目《警声》等多元化新媒体平台为依托,通过社会公众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其中,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平安汕尾”网内容丰富,功能多样,包括了机构职能、警务咨询、警营文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网上办事、警民互动等七大板块,还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三是通过举办“110”宣传日暨警营开放日、打击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周、经侦“5·15”宣传日、“6·16”反恐法宣传、“6·26”国际禁毒日等普法活动,加强警民互动,通过现场接受咨询、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普及法律法规。
(四)严格落实要求,完成任务分工。市公安局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154号)的要求,制定了工作要点落实方案,并出台了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分别于2016年5月25日和8月29日,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示》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户籍管理规范等配套措施,规范各项户政业务办理,目前形成了《汕尾市公安机关规范办理户籍业务细则》初稿,现正处于广泛征求意见阶段。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能力水平。为更好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公安局安排市局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负责人参加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管理培训班和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及网站业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情况。2016年,市公安局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310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情况。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在市政府“中国汕尾”门户网站和市公安局“平安汕尾”网公开。2016年,共公开信息近720条,其中“平安汕尾”网一年访问量达89425人次;二是通过“平安汕尾”新浪、腾讯微博发布政府信息。2016年,“平安汕尾”新浪、腾讯微博发布信息近1500条;三是通过“平安汕尾”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警务资讯。2016年共发布信息560余条,累计关注人数达1.2万人;四是新闻媒体公开。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在国家、省、市各类媒体上发布各类稿件370余篇;通过电视媒体拍摄播出汕尾《警声》24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互联网网站发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受理部门、受理时间、受理方式等内容,并提供电子表格下载,为市民提出申请提供便利。2016年,未收到市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市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进行收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公开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相关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还需进一步更新充实等不足之处。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增强局直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负责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充分领会掌握相关工作规定及操作流程,提高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实效性。及时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渠道和方式。要继续做好“平安汕尾”网的升级改造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继续发挥“平安汕尾”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传播效应。
五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制度。
汕尾市公安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