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公安厅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是: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重新调整和充实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杨志明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市局宣传科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做到有组织、有机构、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我局以市政府、省公安厅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紧密围绕《条例》,坚持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上下功夫。按照市政府、省公安厅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已有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反复研讨,不断修订,逐步完善,全局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现规范化。
(三)网站建设推陈出新。我局对平安汕尾网再次进行升级改版,努力将平安汕尾网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信息网络平台。网站专门开辟了政务公开、警务资讯、警民互动、网上办事、警营文化等板块,板块内设警务信息公开规定、指南、目录、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集成了户政、交管、出入境、技防、网络安全管理等业务工作内容,以现实办事流程为依托,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此外,我局充分利用公共网络资源推进警务公开,加强了与新浪网、大粤网、市政府党政信息网等网站的互联互通,力争重大警务信息在第一时间得到多方转载,扩大了信息覆盖面。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情况。2013年,我局在“平安汕尾”互联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情况。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在市政府“汕尾党政信息网”门户网站和我局“平安汕尾”门户网站上公开,至2013年12月31日,“平安汕尾”网站专栏访问量达300多万人次;二是举行新闻发布会,2013年我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三是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3场“在线访谈”活动,加强与网民“零距离”的沟通交流。四是通过“平安汕尾”新浪微博和“平安汕尾”腾讯微博发布政府信息,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平安汕尾”新浪微博拥有“粉丝”141100名,收到和回复评论18803条;“平安汕尾”腾讯微博拥有听众2366964名,发布广播7806条。五是新闻媒体公开。全年通过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公开各类工作信息1000多条,通过电视媒体拍摄播出汕尾《警声》24期,内容涵盖日常警务工作动态、开展的重点工作、社会治安情况通报、便民利民举措、队伍建设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互联网网站发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受理部门、受理时间、受理方式等内容,并提供电子表格下载,为市民提出申请提供便利。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没有收到市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接到咨询、投诉和建议200多件,处理率100%,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3年,市公安局没有接到市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收费情形。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个别部门领导和少数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还不够;公安工作相关政策调整比较多,个别地方没能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影响政务公开成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能力有待改善。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和省公安厅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大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载体的建设力度,增强信息化水平,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汕尾市公安局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