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汕尾市公安局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创新公安工作管理方式、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的重要抓手,全面、及时公开掌握的各类政务信息,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有效开展。明确由市公安局宣传科牵头负责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规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改版完善市局政务网站平安汕尾网,增加功能、扩充内容、完善机制;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深入挖掘公开内容,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年度工作重点和政府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局直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保密审查的原则和责任,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在线访谈、公开栏(墙)等渠道和方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2010年,汕尾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更新)各类政府信息1081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人民群众关注关心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主动公开的途径:
一是网站公开。在原有基础上,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完善网站功能,将重大工作动态、社会治安情况、行政审批服务、信息查询、焦点问题解答、预警防范提示等内容全部上网公开,基本涵盖公安工作各个方面。
二是行风热线公开。全年局领导带领局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行风热线3次,向社会公开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现场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内容涉及消防管理、交通整治、行政服务、社会治安等与群众生活信息相关的方面。
三是新闻媒体公开。全年通过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公开各类工作信息1178条,通过电视媒体拍摄播出汕尾《警声》24期,内容涵盖日常警务工作动态、开展的重点工作、社会治安情况通报、便民利民举措、队伍建设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互联网网站发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受理部门、受理时间、受理方式等内容,并提供电子表格下载,为市民提出申请提供便利。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未收到市民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共接到咨询、投诉和建议173件,处理率100%,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0年,市公安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收费情形。
六、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局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伟灵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市局宣传科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下发了《汕尾市公安机关
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保障方式、审核发布程序和相关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地公安机关、局直各单位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专人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收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政务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公开及时。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行。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信息审核、公开等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先后配套制定了《汕尾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预审制度》、《汕尾市公安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要求拟对外公开的信息,在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由市局宣传科编辑整理后方可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实效性。
二是健全公开制度。制定了《汕尾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的内容、范围、时限,要求按照《条例》规定,在信息产生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制作了《依申请公开受理表》,并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明确规定了受理时间、受理部门、受理流程、答复形式、期限等,确保“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三是健全网上网下联动工作机制。对群众在网上反映的各类公开需求,采取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回应的方式,建立良性循环、网上网下互动的工作联动机制,不单纯在网上一回了之,而是及时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及时审核把关,具备公开条件的迅速进行公开,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群众呼声件件得到落实。
(三)创新载体,提升效能。针对原有互联网公安网站公开信息量小、范围窄、警民互动性不强、为民服务功能弱的问题,抓住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利契机,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扩大公开范围,提升服务效能。改版后的汕尾市公安局网站内容更加完备,分为警务资讯、信息公开、网上办事、警民互动四大版块,包括图片新闻、警方公告、警方提示、警营风采、政府信息公开、视频点播、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办事大厅、查询服务、线索举报、在线咨询等,信息量大、覆盖面广,基本涵盖公安机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所有业务工作。在平安南粤网平安论坛和“平安汕尾”网开通汕尾市公安局网络发言人专区,在汕尾党政信息网开通了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平安汕尾”新浪与腾讯微博,目前粉丝量达190万,强化互动功能,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及时在线解答疑问,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新改版的网站,栏目层次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全面,大量采用数据库查询、视频观看、场景式大厅等新形式公开各类群众需要的信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单位对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刻,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2、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公开的信息多集中在本部门动态信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3、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虽然按要求公开了应该公开的信息,但公开的信息还存在不规范、分布散乱等情况,不便于人民群众查找、获取。
(二)改进措施
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将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实行排名通报,形成全警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面,及时公开有深度、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充分发挥本局政务网站的作用,规范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合理科学归类,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掌握各类信息提供便利,努力实现构建阳光政务和服务型警队的目标。
汕尾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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