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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8 17:28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拓展公开载体,及时公开公安政务警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发布方面,汕尾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中央、省、市传统主流媒体共公开3046条政府信息。

      在政务服务方面,打造市县镇三级公安服务体系。在全市(县、区)办证大厅及派出所部署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103个“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全力推动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模式在市县镇三级全覆盖,逐步推动1753个事项“全市通办”,58个事项“全省通办”,51个事项“全国通办”,108个事项“一窗通办”。实现减免证明事项136项、证明材料348个,实现一张身份证(电子证照)通办事项26项,微车管所体检次数3936次,微车管所拍照次数3547次,驾驶证自助自制证机出证2064次,累计减少群众提供复印件超10万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汕尾市公安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7件依法受理并按时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平台建设情况

      市公安局全面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安排专人监测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政务新媒体情况进行4轮全面排查,目前共有2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并根据有关规定纳入监管。

      (四)解读回应情况

      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内容运维,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以及微信公众号呈现形式丰富、微博短平快、抖音短视频大流量等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涉民涉企服务工作,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7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以民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创新开设“平安厅”信箱,受理信箱及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平台留言事项1180件并全部反馈;网络问政平台收到群众留言169条,均已办结;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公安局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日常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全面推进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6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73

    行政强制

    96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30.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全市公安工作重点,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在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规范化水平上存在差距,仍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公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接下来,市公安局将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载体,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把牢思想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把牢责任意识,完善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原则,由一把手亲自抓,注重信息发布内容、形式、质量、时机,分类规范发布流程,坚持“三审三校”,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三)把牢公开力度,丰富内容层次。加强传统公开载体的运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发布公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全力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之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公安局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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