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龙山高速大队民警食堂配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2-03-3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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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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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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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安局龙山高速大队民警食堂配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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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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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PZCY201203G104 采购品目:龙山高速大队民警食堂配套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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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汕尾市公安局龙山高速大队民警食堂配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性质 1、项目名称:汕尾市公安局龙山高速大队民警食堂配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PZCY201203G104 3、招标内容:龙山高速大队民警食堂配套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投标人应对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以用户需求书内容为准 5、预算金额:¥198631.44元(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陆佰叁拾壹元肆角肆分)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营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代表授权书及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发售时间:2012年3月31日~2012年4月9日 9:00~12:00 14:00~17:00 2、发售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9楼G 3、售价:人民币200元/套。 4、方式:现场购买 5、招标文件公示5个工作日,于2012年3月31日起。 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以下传媒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信息在汕尾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踏勘现场: 1、报价人必须到现场踏勘,经采购人允许报价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 但报价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报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 和风险。 2、联系人:邹晓静 联系电话:13500088996 六、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12年4月19日上午10: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2年4月19日上午10: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9楼G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尾市公安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660-336192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传真:0660-3333133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9楼G 招标文件下载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