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该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9月2日起五个工作日。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谈判项目的编号、名称、内容、完工期:
1、文件编号:PZCY201108J102
2、项目名称: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改造、扩建工程招标项目
3、工期要求: 30天(日历天)完工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采购项目需求》、图纸及清单
5、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进行报价,不得对其拆分。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采购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52108.25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企业工程承包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方法: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1年9月2日~2011年9月8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谈判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谈判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汕尾市城区汕尾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 号:68597002016009000052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PZCY201108J102号谈判文件”)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报价及谈判。
六、谈判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9:00~10:30(北京时间)
2、谈判开标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地点: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4、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9楼G
5、联系人及联系方法: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2、采购人:汕尾市城区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660-3361929
(二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9楼G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传真电话:0660-3333133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