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该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9月2日起五个工作日。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谈判项目的编号、名称、内容、完工期:
 1、文件编号:PZCY201108J102
 2、项目名称: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改造、扩建工程招标项目
 3、工期要求: 30天(日历天)完工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采购项目需求》、图纸及清单
 5、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进行报价,不得对其拆分。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采购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52108.25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企业工程承包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方法: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1年9月2日~2011年9月8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谈判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谈判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汕尾市城区汕尾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    号:68597002016009000052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PZCY201108J102号谈判文件”)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报价及谈判。
 六、谈判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9:00~10:30(北京时间)
 2、谈判开标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地点: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4、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9楼G
 5、联系人及联系方法: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2、采购人:汕尾市城区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660-3361929
 (二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9楼G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传真电话:0660-3333133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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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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