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公安局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人事信息
    罚款+拘留! 汕尾交警严处“双违”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2021-09-10 15:35 来源: 平安汕尾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说起三轮车大家都不陌生

      虽然方便实用

      但它结构简单、稳定性差

      在下坡、超载等情况下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安全性无从谈起

      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图片

      为进一步加强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双违")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全力防范农村地区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连日来,汕尾交警陆丰大队紧盯农村地区“双违”易发多发的时段和路段,严查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图片

      9月6日,汕尾交警陆丰大队碣石中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证载货三轮车并非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18时许,碣石交警中队民警在228国道金厢镇成美村路段巡逻时,发现一男子未佩戴头盔驾驶无号牌载货三轮车搭载多人在路上飞速行驶,险象环生,执勤民警即将该车截停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陈某宝(男,39岁,揭阳榕城区人)无驾驶证,三轮车驾驶舱坐着两个人,狭窄的货厢上还蹲着三个人,同车人员均为陈某宝的工友,为图方便乘坐陈某宝的三轮车回家。

      图片

      图片

              经询问,陈某宝如实供述其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及驾驶无牌证载货三轮车并非法载人的违法事实。

      目前,陆丰市公安局对陈某宝依法处以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图片

      图片

      

      温馨提示

      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汕尾交警将持续加大力度严查三轮、两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尾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  粤ICP备050634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地址:  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投诉举报电话: 110    联系电话: 06603386621
    欢迎您对网站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公安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