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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期间我市社会治安平稳交通顺畅 接报有效警情382宗,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和火灾事故
    2012-04-05 09:18 来源: 汕尾日报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今年清明节期间,我市公安机关将节日安全保卫工作与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有序衔接,及早谋划,精心组织,全体参战民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继续保持良好状态,全力以赴,确保了全市社会治安良好,道路交通顺畅有序。4月2日0时至4月4日15时,全市共接报有效警情382宗,其中刑事案件25宗,治安案件40宗,交通事故86起,火灾事故26起,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和火灾事故。
      节日期间,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深汕高速公路汕尾段112公里范围内,设立13个执勤服务点,交警支队警力全线上路,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勤和便民服务,并从市公安局机关抽调了45名警力,协助做好交通秩序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针对节日交通特点,交警部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大力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高速公路行驶秩序、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等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路面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全市道路的交通安全和顺畅。4月1日至3日,全市交警共投入警力2038人次,出动警车639台次,查纠各种交通违法行为3153起,投入测速设备9台,设置安全服务站14个,设置执勤卡口24个,投入拯救车辆52辆。治安部门从安全宣传、监督管理、处置预案等方面细化措施,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重点地区的检查力度,强化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检查和集中收缴,有效防范了因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引发的各类事故。消防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在重点时段派出消防车沿通往墓区道路巡防和现场监护,确保山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公安机关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针对强买强卖和非法销售祭祀用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严防不法分子在沿线公路和拜祭场所周边实施抢劫、抢夺和盗窃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全市的治安平稳。(记者 钟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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