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公安局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汕尾公安机关机构职责
    2024-10-10 10:14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汕尾公安机关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市公安工作;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指导、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案件侦查工作;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管理和指导出入境、道路交通安全、全市户籍、监管场所、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尾市公安局设有指挥中心、政治处、治安巡逻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打击走私支队、森林分局、禁毒支队、警务督察支队、审计科、出入境管理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警卫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网络警察支队、法制支队、宣传科、警务保障支队、信访科、特警支队、警察训练支队、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审批协调科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负责人:石磊

      汕尾市公安局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联系电话:0660-3369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举报投诉电话:12389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尾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  粤ICP备050634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地址:  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投诉举报电话: 110    联系电话: 06603386621
    欢迎您对网站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公安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