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公安局 > 专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盗窃+“逃单”!一男子被陆丰公安拘留15天
    2021-12-13 15:28 来源: 平安陆丰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盗窃手机、恶意“逃单”,男子心怀侥幸,一天内两次作案,终究逃不过公安机关的严惩。12月8日,陆丰公安成功抓获1名“逃单”及盗窃手机违法人员。

    案  情  回  顾

      “警察同志,有人偷手机,你们帮我查查看……”

      “有人在这边买东西没付钱,现在拿东西跑了!”

      2021年12月4日,陆丰公安接到两起群众报警,分别反映:在陆丰市甲子镇光明路,有一名男子盗窃了其店铺员工一部手机,急需处理;一男子在甲子镇环城路购买棉被后假装扫码付款,但店主并未收到任何付款进账 。

      接警后,陆丰公安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破小案机制,指令刑侦大队十中队联合瀛东派出所全力攻破该两起案件。

    图片

    图片

      办案民警接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走访周边商户,调取监控视频发现两起案件为同一嫌疑人所为,在“智慧新警务”技术支持下,办案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为詹某全(男,48岁,惠来县溪西镇人)。随后,办案民警果断前往溪西镇抓捕嫌疑人,但未果。

      12月8日,迫于陆丰公安强大的追捕压力,违法嫌疑人詹某全主动到刑侦大队十中队投案自首,对自己在甲子镇2处商户内盗窃手机及“逃单”的违法行为事实供认不讳,并退回账款及盗窃手机。

      目前,詹某全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尾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  粤ICP备050634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地址:  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投诉举报电话: 110    联系电话: 06603386621
    欢迎您对网站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公安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