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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防控,城区警方一天查处三宗涉疫情违法案件
    2020-02-11 14:50 来源: 平安汕尾城区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汕尾市城区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全区公安民警不畏艰辛,坚守岗位,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2月9日,城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三宗涉疫情违法案件。

      01

      治安大队查处1名强行冲卡逃避检查的违法人员

      2月9日19时许,城区公安分局与区卫健、区城管、东涌镇政府等部门在东涌镇汕可公路检查站联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男子驾驶一出租车不听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拒不接受检查,反而快速逆行强行冲过检查卡口。当晚,该分局治安大队联合便衣队将驾驶该车的罗某俊(男,34岁,四川省开江县人)传唤到案。经查,违法人员罗某俊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02

      新区派出所联合便衣队查处6名聚众赌博的违法人员

      2月9日下午17时许,城区公安分局新区派出所联合便衣队在辖区开展巡逻防控工作时,发现吉祥路安置区两民房内有人仍不顾疫情风险,聚众赌博。该分局民警立即控制现场并将相关赌博人员带回。经查,赌博人员翁某忠(男,52岁,市城区人)、罗某排(男,58岁,市城区人)、蔡某裕(男,50岁,市城区人)、陈某波(男,50岁,市城区人)、吴某概(男,53岁,市城区人)、褚某鞠(男,54岁,市城区人)均对其聚众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以上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03

      新湖派出所查处1名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人员

      2月9日23时许,城区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在海滨大道某商行查处一宗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的案件。经查,该商行经营者徐某静(女,36岁,市城区人)在商行内摆放多张麻将桌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该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收缴赌具一批,追缴违法所得。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大家要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提高防控意识,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自觉遵守政府发布的规定、决定,同心同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一律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平安汕尾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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