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汕尾市公安机关从2026年1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逆行、闯禁行、闯红灯、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飙车炸街”、追逐竞驶、翘头炫技等危险驾驶行为、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力争到年底前实现摩电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摩电守法率明显提升、摩电违法查处量明显提升、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的“一改善三提升”目标。


▲市城区开展宣传引导
全市公安机关采取“查处+教育”模式,连续6日在学校、医院、商圈、网红景点、工地货场等重点场所设立了69个劝导点位,严查严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佩戴头盔、违法载人、闯禁行、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及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组织违法当事人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参与劝导体验,并解读交通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遵循“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的骑行理念。


▲陆丰开展宣传引导


▲海丰开展宣传引导


▲陆河开展宣传引导


▲红海湾开展宣传引导
下来,公安机关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主责主力作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镇街社区、企业,围绕快递外卖代驾行业、“飙车”青少年、老年人、企业务工等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升群众文明骑行素养;加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生产、销售、改装源头监管,严防不达标车辆流入市场,全力挤压非法改装市场空间;推动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大非机动车道、停放场地改造和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通行条件,同时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的执法力度,推动停放秩序规范文明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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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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