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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我在岗丨汕尾公安温情护民点亮群众“平安灯”(第二期)
    2024-02-14 11:54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春节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细化巡控部署,推动为民服务见实效,全力维护我市春节假期期间社会治安持续平稳有序,守护人民群众安全祥和过大年。

      1、海丰公安跳水救回轻生男子

      2月12日,大年初三晚21时许,有一女士报称在海丰县梅陇镇中心城西边嘉盛实验幼儿园对面有人跳河。海丰梅陇派出所接到该警情后,立即呼叫附近巡逻防控组先期前往现场,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下水营救工作。出警警员及时将跳水人员救回上岸,并送往海丰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

      

      2、陆丰公安及时救助昏迷女子

      2月12日,大年初三晚10时许,陆丰清平派出所执勤点来了位男子求助,称其姐姐倒地在家,意识模糊,在求助人带领下,清平派出所火速赶往现场,刚进入室内,一股刺鼻的煤气味扑面而来,初步判断是煤气中毒,民警当即将房屋开窗通风,并配合其家人将该昏迷女子快速送至陆丰市第三人民医院。目前,伤者情况已经稳定。

      

      3、城区公安为新生命开路

      2月13日,大年初四凌晨1点51分,城区巡警大队接处警组在汕尾大道与红海湾大道交界口遇到群众求助,称车内有一名孕妇羊水破,需要紧急前往医院,接到求助后巡警大队立马行动,两辆警车一辆在前方为其开道,一辆在孕妇车辆后方为其护航,于1点57分安全将孕妇送达逸辉医院。

      

      4、陆河公安及时救助煤气中毒女子

      2月13日,大年初四下午16时56分,陆河东坑派出所接到求助警情,一名女子在洗澡过程中煤气中毒后摔倒,东坑所民警辅警立即前往现场,发现伤者摔倒后嘴巴流血处于昏迷状态,遂立即将伤者送往陆河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目前伤者已稳定、出院后带着家属第一时间到派出所致谢出警民警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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