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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启用市城区23所学校作为临时停车场的通告
    2019-01-25 10:55 来源: 汕尾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启用市城区23所学校作为临时停车场的通告

     

        为解决春节期间市区的停车问题,全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联合城区教育局,决定启用市区23所学校内场地作为春节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小型车辆临时停车场,望广大车主将车辆就近停放到临时停车场内, 严禁在道路上乱停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3所学校临时停车场所位置

    序号

    学校名称

    所在地址

    1

    汕尾中学

    汕尾市城区广场路

    2

    新港街道中心小学

    汕尾市城区二马路299号

    3

    新港街道中心小学渔村分校

    汕尾市城区渔村大路

    4

    新港街道海滨小学

    汕尾市城区二马路5号民主广场旁

    5

    新城中学

    汕尾市城区康平路

    6

    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汕尾市城区城北路

    7

    香洲街道中心小学

    汕尾市城区红海西路

    8

    香洲街道新楼小学

    汕尾市城区新楼村新安一巷

    9

    香洲街道新城小学

    汕尾市城区祯祥街115号

    10

    田家炳中学

    汕尾市城区香洲路

    11

    凤山中学

    汕尾市城区四马路186号

    12

    凤翔逸挥基金中学

    汕尾市城区凤山路与凤湖路交叉路口

    13

    田家炳中学香洲学校

    汕尾市城区和顺路

    14

    凤山街道中心小学

    汕尾市城区四马路24号

    15

    凤山街道第四小学

    汕尾市城区三马路237号

    16

    凤山街道继彭小学

    汕尾市城区友谊路92号

    17

    凤山街道林伟华小学

    汕尾市城区香洲路

    18

    东涌中学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东大村

    19

    东涌镇中心小学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东大村

    20

    红草镇第一中学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村

    21

    红草镇第二中学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新村

    22

    马宫中学

    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

    23

    马宫街道长沙小学

    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长沙村

         二、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时限

        2019年2月1日(农历十二月廿七日)09:00时至2019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24:00时,进场停放的车辆在开放停车时限到期时,应自觉结束临时停放自行开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
          三、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对象

    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包含七座位)以下的小型汽车,其他车辆不得停放。

    四、车辆进出入停车场注意事项

    1、每天08:30学校开门,准许车辆进出入停车场,21:00停车场关闭,不准车辆进出。

    2、车辆进入学校临时停车场所时应慢速行驶、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有联系电话。

    3、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确保学校教学设施不受损坏,造成学校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停放在学校临时停车场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

    5、临时停车场属公共免费停车场地,学校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学校和保安人员不得向进场临时停放的机动车驾驶人收取任何费用。

    6、本通告自二0一九年二月一日开始实施。

    7、通告有关规定和事项的解释权归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汕尾市城区教育局所有。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汕尾市城区教育局

    市区大队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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