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公开公正开展道路交通行政执法,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规定,我支队决定自2025年10月22日正式启用汕尾市城区新增1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该些路段发生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收集、录入、处理,现将我市启用的1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1、红海大道与香洲路交叉口珍轩酒楼路段违停抓拍1;
2、红海大道与香洲路交叉口珍轩酒楼路段违停抓拍2;
3、汕尾大道与公园路交叉口往南方向路段违停抓拍1;
4、汕尾大道与公园路交叉口往南方向路段违停抓拍2;
5、汕尾大道与红海大道交叉口往北方向路段违停抓拍;
6、汕尾大道与四马路交叉口财政局路段违停抓拍1;
7、汕尾大道与四马路交叉口财政局路段违停抓拍2;
8、汕尾大道与香江大道交叉口往北方向路段违停抓拍;
9、汕尾大道与香江大道交叉口往南方向路段违停抓拍;
10、汕尾大道与香洲路交叉口往东方向路段违停抓拍;
11、汕尾大道与香洲路交叉口往西方向路段违停抓拍;
特此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