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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酒驾的常见误区
    2022-09-07 17:19 来源: 汕尾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1、酒量大,喝一点不误事

      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根据酒量大小来判定是否酒驾,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2、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交警后,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肺部气体的酒精含量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3、酒后骑摩托车、三轮车不算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一样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4、酒后不在马路上行驶不算酒驾

      有人认为,只要不在马路上行驶,即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但并非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在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车行进,经测验调查后如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也将可能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5、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请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要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汕尾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

      酒后24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

      避免因“隔夜酒”导致酒驾醉驾

      另外,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

      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以免发生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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