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公安局 > 互动 > 公安知识库 > 交警
    AB类驾驶证参加“审验教育”的详细教程来了!请收好
    2022-07-06 11:31 来源: 惠州交警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一、哪些驾驶人要参加“审验教育”?

      1.持有A、B类准驾车型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1-11分的驾驶人;

      2.校车驾驶人;

      3.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以上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日内参加审验教育。

      二、什么时候参加审验教育?

      审验教育学习时间为本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举例:驾驶证的记分周结束时间是7月16日(看驾驶证上的领证日期,如下图),那么审验学习时间为7月17日至8月15日一个月内,若超过时间未参加学习的,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500元罚款。


      图片


      审验教育网上学习更便捷!

      以惠州为例,具体操作接着往下看


      图片

     如何申请参加“审验教育”?

        

      1)登录“交管12123”APP后,点击【驾驶人审验】,符合条件的,进入审验教育申请流程。


      图片


      2)驾驶证累计记分1-8分的,选择【网络教育】-【提交申请】-【开始学习】。建议选择观看视频,当天累计学满3小时(180分钟),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办理审验业务(请在【网办中心】留意审验受理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到汝湖满分审验教育学习基地处理。


      图片


      3)驾驶证累计记分9至11分的或校车驾驶人,选择【现场教育】-【学习时间、教育地点】,根据自己时间选择场次后提交申请。


      图片



      4)当天已预约现场教育的,请提前到所预约的满分审验教育学习基地参加学习,迟到15分钟以上,当天学习记录无效。


      图片


      5)完成现场教育或网络教育后,符合审验条件,系统自动提交审验业务,若提示存在违法、事故未处理,请先处理违法或事故完毕后,再次提交审验。审验提交后,注意查看结果。成功的,发送信息告知,失败的,请按提示信息处理。


      图片



      *温馨提示

      1.参加网络教育时,请按要求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进行学习。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您累积学满3小时后,由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若您的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当天学习时间作废。

      2.参加现场教育时,请选择就近现场教育地点,并根据场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现场学习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预约场次时提醒驾驶人提前做好核酸证明。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审验教育。

      3.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时,请确保自己的驾驶证没有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等情形,否则将导致驾驶证审验业务受理失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尾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  粤ICP备050634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地址:  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投诉举报电话: 110    联系电话: 06603386621
    欢迎您对网站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公安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