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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骑行安全提示
    2026-07-14 15:13 来源: 广东交警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学生骑行安全提示




    涉学生骑行事故并非偶然

    背后是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和家长监护的缺失

    法律对骑行年龄有明确规定

    但仍有家长放任孩子独自骑车外出

    这种“心大”,正是危险的开始

    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


    年龄未到,绝不碰车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上路。


    骑车出行,守规慢行


      符合骑行年龄的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骑行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务必正确佩戴头盔,守牢安全底线。牢记“不追逐、不竞速、不载人”


    家长尽责,加强监管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暑假期间,家长要了解孩子的出行计划和路线,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务必陪同低龄儿童外出。对于孩子的违规骑行行为,要坚决制止,不能因溺爱而放任不管。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重视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出行管理,不仅是监护人的责任也是法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要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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