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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12-19 10:30 来源: 汕尾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2018年度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本着对议案提案人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答复和落实,按照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时限,按时保质保量办理完毕,并均获得满意复函。

    一、高度重视,把办理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作为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议案、提案是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基础上提出的,凝结着议案提案人的智慧和汗水,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载体,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于推动公安工作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将其放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为了做好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同时对办理工作实行了领导负责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按照“一提案(议案)一函复”要求,做到每件代表建议逐一落实到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二、严谨细致,在办理程序上符合规范、规定

    为了不断提高议案、提案办理质量,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议案、提案办理程序。首先是指挥中心收到议案、提案后,明确交办安排任务及相关承办单位,要求这些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意见初稿交指挥中心汇总。各承办单位承办人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能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列出工作计划,分步解决。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议案提案的答复意见。答复意见初稿上交后,指挥中心进行了认真审核和修改,为议案、提案的办理提供最大可能的保证;然后在调查了解、确定方案的基础上,由承办单位拟写书面答复,分管领导审查修改,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统一格式,整理、核对、打印,再分发给各位议案提案人及有关部门。最后,按照办理工作计划,通过电话、座谈、走访等形式与代表们逐一见面,进行耐心、细致、热情的讲解答复,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想法,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得到了各位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基本实现人大、提案人和承办单位的“三满意”。

    三、严格办理,确保议案、提案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主办的议案、提案100%满意

    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好的意见与我们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公安事业的发展。为此我们对议案、提案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作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组织专人深入调研,使议案、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如在办理第27号建议《关于整顿规划“汕尾陆丰东海机动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科目考试道路的建议》时,交警部门副调研员王荣标,带领交警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针对议案所提事项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多次到陆丰机动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实地调研,并与陆丰市交警大队领导及陆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场工作人员进行研究探讨,并将情况逐级报告。同时,为确保考试路段的行车安全,交警部门参照其他地市兄弟单位的做法,于今年3月发布了关于对陆丰市部分道路限制教练车教学通行的通告{《汕公交(通)字[201822号》},并在考试路段设立标志标牌进行提示警告,要求教练车在考试期间不得在考试路段进行训练。经交警支队领导多次与提案人沟通协调,提案人对提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又如在办理第32号建议《关于在我市推行科技强警战略的建议》时,我局以“智慧新警务”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科技强警战略。目前,我局已争取到市政府连续5年每年约800万元的警务云硬件扩建资金,将投入1亿多元建设“平安海丰”二期、“平安陆河”二期视频监控系统,陆丰投入 1.3亿元用于公安视频云建设;全市已配发新一代移动终端201部;移动终端应用系统开发工作实现新突破,开通了移动警务终端“政务微信”、“云搜索”、“移动OA”等应用,成为继韶关市局之后全省第二个在手机终端部署应用第四代接处警系统的地市。

    通过以上的努力,议案、提案答复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认可,有些已得到了落实或正在按计划实施中。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发扬成绩,扬长避短,纠正不足,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推动我局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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